建议给派出所民警配置执法工具——便携式噪音检测器
为什么要求给民警配置便携式噪音检测仪
一、法律将生活噪音的管辖权交给了公安部门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《治安管理办法》《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将生活类噪音的管理交给了公安,但是目前在株洲,公安根本无法依法执法,因为没有工具。就行警察抓犯人需要配枪,消防队员灭火需要装备。但公安对噪音执法却没有执法工具,导致噪音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,因为公安只会叫别人小声点,或者直接说:“地球又不是围着你转,你说是噪音就是噪音”?
二、公安机关目前采取的处理噪音的程序实质上存在重大错误
本人今年报警称自己居住的楼栋对面有商铺播放广播噪音扰民,辖区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告知我无法鉴定噪音,需要联合环保部门联合执法,只能出警告知商铺开小店,但是无法处罚,导致商铺老板根本无法整改,如果一旦涉及到噪音扰民就要开展联合执法,请问这样切合实际吗?
三、其他地方已经开始采取给派出所民警配置便携式噪音检测仪
因此,湖南作为敢为人先的城市,却不给执法部门配置好执法工具,怎么保证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?
四、因为没有便携式噪音检测浪费人力、财力资源
如果不配备检测设备就要选用第三方检测,不仅浪费钱,更需要时间等待,而且人民报警,公安只会说小声点,那人民只能继续报警。这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、财力、时间成本。
综上,建议给全省各城区派出所配备噪音检测仪,就像酒精测试仪处罚酒驾一样,如果警察连装备都不齐全,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,就像战士不配备枪支如何作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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